💡 律咖编者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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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方便大家阅读,律咖网编辑 JingJing(微信:lvga2015)对原文进行了细致的逻辑润色与合规性整理。希望能给正在 立陶宛 创业路上的你带来真实的参考。


我原本以为,在立陶宛维权专利,就是找个本地律师,发一封警告信,然后等着对方妥协。

当时我有点焦虑——因为我们的一个产品设计被一家波兰公司模仿了,他们甚至在亚马逊欧洲站上架了几乎一模一样的版本。我翻了大量中文资料,看到的全是“立陶宛专利保护强”“欧盟统一市场好维权”这类话,心里还暗自庆幸:选对了市场。

但当我真开始行动,才发现事情远没那么简单。

我联系了一家维尔纽斯的律所,他们很专业,也愿意接案。但第一个问题就把我问住了:“您的公司是在立陶宛注册的法人实体吗?还是只是用中国公司授权给本地经销商?”
我愣住了。我们确实注册了立陶宛的UAB(有限合伙公司),但股东全是中国人,商标和专利也全在中国申请,立陶宛这边只做了个“授权使用”备案。

那律师说:“根据欧盟《统一专利保护条例》(Unitary Patent Regulation),您在立陶宛主张权利的前提,是您必须是该专利的权利持有人经登记的独占被许可人。如果您的专利只在中国注册,而立陶宛公司只是‘代销’,那您在本地法院的诉讼主体资格,可能不被认可。”

我当场沉默了。
那一刻我怀疑自己:我是不是把跨境创业想得太简单了?


我花了一周时间,把公司架构、专利文件、授权协议翻了个遍。才发现,我们犯了一个典型的“认知偏差”:把“有产品”等同于“有权利”

在立陶宛,专利维权不是“谁被抄袭了谁就有理”,而是“谁在法律上被登记为权利人”。欧盟的专利体系,尤其是2023年全面生效的单一专利制度(Unitary Patent System),对“权利主体”的法律身份要求极其严格。

我听说,在维尔纽斯的创业交流群里,有位做电子元器件的广东老板,去年也遇到类似问题。他在中国申请了外观专利,授权给立陶宛的UAB使用。结果对方侵权后,他起诉失败——因为法院认为,UAB不是“专利权人”,而只是“被许可人”,且授权文件未在立陶宛专利局(Lietuvos patentų biuras)进行登记备案

这让我意识到:真正影响维权成败的,不是律师有多厉害,而是你的公司结构、专利登记路径和授权链条是否闭环。


我后来做了一件事:把我们的专利和公司架构重新梳理了一遍。

第一步,我确认了我们的专利是否已通过PCT途径进入欧洲阶段,并在2024年获得了单一专利效力(Unitary Patent Effect)——这是关键。
第二步,我让立陶宛的律师帮我们把“专利授权协议”在立陶宛专利局做了正式登记(Registration of License),确保UAB在法律上具备“独占实施权”。
第三步,我让中国总部出具了一份经认证的授权书(Notarized Power of Attorney),明确授权立陶宛公司代表中国母公司行使维权权利。

这三步,花了两个月,花了近3000欧元,但让我第一次感觉:我们不是在“打官司”,而是在“构建权利”

我以前总以为,专利是“技术”的保护,后来才明白,它更是一种法律结构的产物
如果你的公司注册地、专利申请地、授权链条和实施主体不匹配,哪怕你的产品再好,维权也会像在沙地上盖房子——风一吹,就散了。


如果你也在纠结:

  • 是该在中国申请专利,还是在立陶宛再申请一次?
  • 是用中国公司直接起诉,还是必须通过本地子公司?
  • 授权书是不是只要盖章就行,还是必须公证+认证?

我只能分享我的经验:没有标准答案,但有可走的路径。

✅ 三条建议(非承诺,仅参考):

  1. 确认专利状态
    登录欧洲专利局官网(epo.org),查你的专利是否已获得单一专利效力。如果是,它在25个欧盟国家自动生效,包括立陶宛。

  2. 登记授权关系
    即使你用中国公司持有专利,也必须在立陶宛专利局(lpb.lt)登记“被许可人”信息。否则,本地公司无权单独发起诉讼。

  3. 保留完整链条
    从专利申请、授权协议、公司注册文件、股东结构、银行流水,到产品销售记录,每一环都要可追溯。证据链的完整性,比律师的名气更重要。


我知道,很多像我一样的中国创业者,都在立陶宛做ODM、做出口,想省成本、快落地。我们总想着“先做起来,法律后面再说”。
但现实是,在欧盟,法律不是成本,是基础设施。

我最近在维尔纽斯的咖啡馆,听到两个中国老板聊天,一个说:“我专利还没申请,先上架卖了再说。”另一个说:“我公司是空壳,只是挂个地址。”
我一句话没说,但心里很沉重。

我们不是在和别人竞争产品,我们是在和“认知的滞后性”竞争。

如果你也在立陶宛创业,正面临知识产权的模糊地带,别急着发律师函。
先问自己三个问题:

  • 我的权利,在法律上是谁的?
  • 我的授权,有登记吗?
  • 我的证据,能撑起一场诉讼吗?

这些问题,没有标准答案,但每问一次,你就离真相近一步。


如果你也在纠结立陶宛的专利维权,不知道该从哪一步开始,欢迎添加律咖网编辑 JingJing 微信(lvga2015),加入我们的跨境创业交流群。
群里有在立陶宛注册UAB的创业者、有处理过专利登记的本地律师助理、也有从中国走PCT路径过来的同行。
我们不承诺“包过”“包赢”,但可以一起看文件、理结构、避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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❓ 常见问题(FAQ)

Q1:在中国申请的专利,能在立陶宛直接维权吗?

A:不能直接维权。路径是:

  1. 通过PCT进入欧洲阶段;
  2. 在欧洲专利局(EPO)获得授权;
  3. 选择“单一专利效力”覆盖立陶宛(2023年后适用);
  4. 在立陶宛专利局登记“被许可人”身份(如由本地公司使用);
  5. 由登记主体发起诉讼或行政投诉。
    要点清单:PCT→EPO授权→单一效力→本地登记。

Q2:立陶宛UAB公司能作为专利权人吗?

A:可以,但前提是:

  • 专利必须在EPO注册在UAB名下;
  • 或中国母公司通过正式授权协议转让权利(需公证+翻译+立陶宛专利局备案);
  • 仅“授权使用”不足以让UAB成为诉讼主体。
    建议:若计划长期运营,考虑将核心专利直接登记在立陶宛公司名下。

Q3:维权前需要准备哪些文件?

A:至少包括:

  • 专利授权证书(EPO核发);
  • 经认证的授权协议(中/立双语,需海牙认证);
  • UAB注册证明(从立陶宛商业登记处获取);
  • 侵权证据(产品对比图、销售链接、购买凭证);
  • 专利费缴纳凭证(证明专利有效)。
    路径:收集→翻译→公证→提交至立陶宛法院或经济纠纷调解中心(EKAR)。

🔸 标题 1 🗞️ 来源: Lvga.com – 📅 2026-04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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